“我只想更快点,快到追上曾经的自己”——罗斯新增纹身“神速”
再快点变向这个家伙的脚踝都可以被我幌断
再快点快攻就能甩开身后詹姆斯的追帽,击败那只不可一世的热火
再快点,公牛王朝将在我的手中复兴
......
2010-11赛季,当22岁的罗斯在MVP票选中击败巅峰的勒布朗.詹姆斯,成为史上最年轻的MVP时,所有人都认为,一颗超级巨星就此冉冉升起了。那就连变向时都丝毫不带减速的风驰电掣,让这朵风城玫瑰与“速度”两个字挂上了等号。可惜的是,一如他崛起的速度一样,这位最年轻MVP的陨落的速度也让人是如此措手不及。该死的伤病,甚至一度让他失去了在NBA继续打球的信心。
上赛季,在森林狼31投19中拿下单场50分的罗斯,让所有人依稀看到了他本来该有的样子——如果那最后一分多钟的垃圾时间里,锡伯杜换下了他而不是让他继续留在场上,或许,这本该是他常有的模样。
新的赛季,罗斯以一分2年1500万美元的廉价合同签约活塞。对于上赛季拖着伤病之躯场均能以48.2%的命中率得到18分+4.3次助攻的他,这份合同属实过于廉价。
但他并没有在乎这些太多,现在的他也许只渴望着上场打球的机会,渴望着重新站在球场上奔跑。所以他给自己新纹上了“godspeed”(神速)的纹身,速度两个字伴随着他迈向了生涯的巅峰,获得了MVP,如今,也依旧伴随着他在冷漠的NBA生意场拼命地奔跑。
快点,再快点——这次,只是希望能追赶上那个渐行渐远的,曾经的自己。
还是那个段子:
有人问罗斯:
“在森林狼,谁是最有天赋的?”
“是唐斯”
“谁是最受上帝偏爱的?”
“是维金斯”
“谁是最努力刻苦的?”
“是巴特勒”
“那么你呢?”
“我?这些,我曾经全都是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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